关于民新派出所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项目公示2024-09-12浏览:2188
关于民新派出所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民新派出所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慧 13927496544;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为20个工作日)
附件1:民新派出所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民新派出所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已过,附件已删除)